办证须知
嘉定区图书馆“一卡通”办证须知
成人读者证办证须知
1.申办对象
年满14周岁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。
2.功能
上海图书馆、各区(县)公共分馆和基层服务点普通外借功能。
3.办证办法
申请人持有效证件原件办理。有效证件包括:二代身份证、港澳通行证(或回乡证)、台胞证、军人证、护照(外籍人士)。(满14周岁尚无身份证者可持户口簿原件)在上海市中心图书馆、各区县分馆和各基层服务点申请,办证时收取现金100元作为押金。
4.诚信免押金办证对象及条件:
读者必须是满18周岁的上海市常住人口,且无不良记录
首次办理上海市中心图书馆“一卡通”普通外借的读者
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,现场签署委托查询信用记录的授权委托书,同意各图书馆在读者证的有效期内可查询其信用记录,如查询信用结果中无任何不良记录,则可免“一卡通”外借押金。
5.读者证长期有效。
6.每位读者只能申办一张读者证,限本人使用,冒用、借用他人读者证,工作人员有权收回。
7.年满14周岁已办理少儿读者证的,则无法同时办理上海市中心图书馆读者证。
8.押金退还
读者如需退证,须还清所借书刊,结清逾期费,并持本人身份证、读者证(代办者须出示代办人身份证)到本馆总服务台办理退证手续,退还押金100元。在上海图书馆和其他区(县)公共分馆、基层服务点办理的读者证,请到原申办馆办理退证手续。
9.读者证挂失
如读者证不慎遗失,读者应及时到原申办馆办证处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办理挂失手续。在办理挂失手续前,读者证被他人冒用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读者本人负责。读者证挂失后即可补卡,免费办理,恢复原有功能和有效期。挂失后找到原证,如未补办新证可撤消挂失,并恢复原有功能和有效期。
10.补证
读者证遗失、损坏不能正常使用,读者可以到原申办馆免费申请办理新证,恢复原有功能和有效期。
注意:上海市中小学生有效电子学生证享有上海市中心图书馆“一卡通”读者证功能。即,初三及以下学生的电子学生证等同于“一卡通”少儿读者证;高一及以上学生的电子学生证等同于“一卡通”读者证。持有效电子学生证的学生视同本须知中的“读者”。
少儿读者证办证须知
1.申办对象
14周岁以下少年儿童。
2.功能
上海图书馆、各区(县)公共分馆和基层服务点少儿外借功能。
3.办证办法
读者(家长)持户口簿原件在本馆申请,办证时须交纳押金100元(工本费免收),即可当场办理少儿读者证。
4.读者证有效期
少儿读者证自办证之日起至16周岁前有效,14周岁后可退证后办理成人借书证。
5.押金退还
少儿读者如需退在本馆办理的读者借书证,请先还清所借书刊,结清逾期费,并持户口簿或电子学生证至本馆总服务台办理退证手续,并退还押金100元。
6.少儿读者证挂失
少儿读者证不慎遗失,读者应及时到原申办馆办证处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挂失手续。在办理挂失手续前,少儿读者证被他人冒用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读者本人负责。少儿读者证挂失后即可免费补卡,恢复原有功能。挂失后找到原证,如未补办新证可撤消挂失,并恢复原有功能和有效期。
7.补证
少儿读者证如遗失、损坏不能正常使用,读者可以到原申办馆免费申请办理新证,恢复原有功能和有效期。
注意:上海市中小学生有效电子学生证享有上海市中心图书馆“一卡通”读者证功能。即,初三及以下学生的电子学生证等同于“一卡通”少儿读者证;高一及以上学生的电子学生证等同于“一卡通”读者证。持有效电子学生证的学生视同本须知中的“读者”。